《攀枝花市城市園林綠化條例》啟動立法工作
經四川省人大常委會同意,攀枝花市首部實體地方性法規《攀枝花市城市園林綠化條例》的立法工作已全面啟動。5月10日至12日,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黃正富率立法起草小組部分人員,赴安徽省阜陽市、江蘇省蘇州市進行考察,認真學習兩地在城市園林綠化立法工作中的先進經驗。
黃正富一行先后與兩市人大常委會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進行了座談交流,聽取了兩市城市園林綠化的立法過程、主要做法及法規貫徹落實等方面的情況介紹,并實地考察了阜陽市城南新區、蘇州市古城區園林綠化規劃、建設、管理等工作情況。
考察中,黃正富對兩市城市園林綠化立法工作取得的成效給予高度評價。他指出,兩市以城市園林綠化立法為引領,深入推進園林城市創建工作,規范和加強園林綠化執法管理,促進了生態環境的不斷改善,有效提升了城市品位和城市綜合競爭力。兩市立法工作取得的先進經驗,值得認真學習和借鑒。目前,攀枝花正處在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國家園林城市的關鍵時期,盡快制定出臺高質量的城市園林綠化條例,對于進一步提高攀枝花市園林綠化檔次,提升市民愛綠護綠建綠意識,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他要求,要加快攀枝花市城市園林綠化條例的起草工作,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加強起草過程中的調查研究和分析論證工作,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要充分把握立法的針對性、前瞻性和操作性,著重從法律層面明確園林綠化的責任單位、規劃建設、綠線管理、綠地保護等方面內容,依法依規解決擅自占用綠地和擅自砍伐、移植樹木等問題,推動攀枝花市城市園林綠化工作進入規范化、法制化的軌道。
阜陽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胡明瑩、副主任高子球,蘇州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陳振一、副主任葉兆偉先后陪同考察。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覃發樹、副市長敬登峰參加考察。
編輯:lud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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