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藝術:城市走向文明的標志
那么,相對私人決定可否涵蓋公共群體的歷史價值觀?這只是一種單面思考??梢哉f,沒有私人也沒有公共,不同個體或單位組成不同眾體,他們合并從屬于公共群體。個體或單位能否代表公共群體,并能代表歷史價值觀?這是一個現實問題。比如,當一個藝術家在個人工作室做了一個寬18米,高20米,重46噸的雕塑時,沒有人會認為藝術家在做公共藝術,但是,如果把這一雕塑放置于浦東世紀大道上并替換一座年久失修的古建筑。人們或將不會認為這是一件與己無關的藝術家私人雕塑作品了。那么,議論就來了,每天都避不開、這么難看,不和諧,古建筑拆了可惜,沒有考慮周邊環境,區域性不強,城市文化特征沒有,用了多少納稅人的錢,決定是如何產生的等問題接踵而來。這里面,顯示了藝術家(私人趣味),部門(單位態度),民眾議論(公共價值)等共識與制度問題。
雖然,私人、單位與公共群體在目的與結果上有著愿望與現實之差,但是,事物畢竟發生在公共領域并牽涉過去、現在、未來的歷史價值觀問題。民眾的參與、討論體現了一個國家文明程度與對現有制度的態度——雖然,很多情況是事后發生議論。談到公共藝術也有學者言,“今天的中國是沒有公共藝術的,因為首先沒有公共性”。我想,其所指也是針對人的公共性在政治、哲學、社會意識形態作用的程度問題。當然,這些問題首先是制度決定形成這些社會結構的分配。如果一味把這一問題作為任何問題的先決條件,可能我們就無法去有所作為了,也將導致進一步失去個體的公共性。
公共藝術的公共價值何在
今天藝術家的公共性質越來越明顯,介入社會發展越來越頻繁。當代藝術家已不僅僅是傳統意義上的,還包含來自社會發展所產生的區域規劃設計師、城市建筑設計師、景觀園藝家、裝置藝術家、表演藝術家、燈光藝術家、聲音藝術家、色彩藝術家、多媒體影像藝術家或具備綜合藝術能力并能夠創造產生互動藝術生態群的整體化性質的藝術工作者等等。當一個公共藝術項目落地并出現在我們眼前,其實已經成為了我們無法回避的生活組成部分,然而,背后無法避免多方歷史與價值觀的碰撞。一個公共藝術項目如何達成共識,完成藝術的公共價值意義?其中涵蓋的因素主要來自于藝術家(或團隊部門,項目承接方)、單位(私企或公共事業部門,項目發布方)、民眾(包括專家與市民代表,評議方)。
公共藝術產生是一座城市走向文明的標志,巴黎的埃菲爾鐵塔、紐約的自由女神、羅馬的母狼、科隆的教堂、圣彼得堡的彼得大帝、悉尼的歌劇院、哥本哈根的美人魚,世界各地都對城市公共藝術表達了各自的價值理念與訴求,它們提升了城市的品格,熏染了幾代人的性情,并使生活在那里的民眾感到自豪,同時,也得到了來自異域民眾的敬仰。這些案例不僅體現了一個地域對于公共藝術重視程度,也體現了一個國家具備能夠保障多方達成共識的社會制度。
中國城市公共藝術在現有狀況下,大多還只是在傳統藝術類型里建設。我們可否考慮一下公共藝術的發布與形態能否多樣化一些,如一場有意義的社區藝術互動項目,一場有趣的行為藝術表演,一場戶外影像燈光藝術秀,一場舞蹈、演唱、朗誦會等等,甚至,可以在虛擬的互聯網公共空間產生藝術活動。通常,人們習慣于把公共藝術界定為固定的物體,而不把那些不留痕跡的活動作為公共藝術。我以為兩者都是公共藝術形式,并有必要加強不留痕跡的公共藝術活動,減少固定物體的公共藝術項目。
我并不懷疑一個城市公共藝術項目背后的藝術家、單位領導、民眾的能力與責任感之類的事,因為,這種懷疑對于前期不夠公開的公共藝術項目是沒有作用的。我考慮的恐怕不是這些,而是我們是否有權力去做并完成一些耗費巨大人力、物力、空間,并可能持久影響幾代人的項目,這也是我前面提到的歷史價值觀的未來性。因為,我們也是被過去的未來所影響的一代。如果一個公共藝術項目的考慮時間與范圍有限又幻想創造歷史,我無法不認為是在假“公”濟“私”,如此,也不會懂得怎樣重視歷史,反之,歷史也不會在乎之。
編輯:lianq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