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世界遺產30年回顧
科研與能力建設
加入《世界遺產公約》后,我國在遺產價值研究、提名申報、監測、定期評估、人員培訓、遺產地保護管理規劃、能力建設、青少年教育等方面,均廣泛開展了深度的國際合作,在“走出去,向別人學習”的基礎上,正在向“請進來,在學習中創新”進行轉變。
其間,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成立了世界自然遺產保護研究中心,主要承擔世界自然遺產政策研究、學術研究和交流、能力建設等職能,為世界遺產提供技術和研究支撐,并同UNESCO、IUCN、美國NPS等國際組織以及國內有關科研機構進行合作、研討與交流,完成《世界自然遺產保護管理研究》等一系列課題,提升了世界自然遺產申報保護工作的規范性和管理水平。
作為遺產大國,我國已承辦過第28屆世界遺產大會、第3屆世界自然遺產大會和第47屆國際風景園林師聯合會世界大會,并與相關國際組織合作舉辦了一系列相關國際會議。這些活動增進了國際同行對我國文化和自然遺產保護傳統理念、方法的認識和理解,并形成了一些具有重要影響的國際文件,如《蘇州宣言》、《峨眉山宣言》等。
具有中國特色的世界遺產地保護管理模式極大地豐富了國際文化和自然遺產保護理論和模式,為廣大發展中國家正確處理好保護與發展的關系提供了有益啟示。一些世界遺產地如黃山、九寨溝、峨眉山等,其資源價值不僅得到世界范圍的廣泛認可,在提升景區數字化管理水平等方面也獲得國際專家的高度贊賞。
中國世界遺產發展問題與展望
雖然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我國在世界遺產保護和可持續發展方面仍然面臨著一些問題,也存在機遇。
一是保護重于開發的意識還沒有全面樹立。一些遺產地對世界遺產性質認識不足,片面地追求旅游服務設施、游覽環境的改善,殺雞取卵式的思路致使遺產地“超載”開發和超容量接待,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劃進行破壞性建設的現象時有發生。
二是保護監管職能有待進一步加強。一些遺產地管理機構級別設置過低,職能弱化明顯甚至缺失;有的將行政管理和門票銷售等職能委托企業行使,使世界遺產喪失公益性。
三是能力建設有待提高。我國世界遺產地自身發展建設仍然參差不齊。一些遺產地在基礎設施、管理能力方面不能適應發展要求,人才隊伍建設依然滯后,科學研究和宣傳教育工作與國際水平相比還有較大差距。
四是遺產地城市化、商業化、人工化問題仍然存在。一些遺產地領導不尊重世界遺產規律,熱衷于修建城市化、商業化的人工景點和人工景觀,拿假古董代替真古董,用偽生態代替原生態,使景區失去了原有的特色與風貌。
我國在世界遺產保護與發展方面面臨著良好的機遇。隨著黨中央將生態文明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生態文明制度將有效建立,并納入“五位一體”的總體布局。作為建設“美麗中國”的重大部署,世界遺產保護事業已經上升為國家戰略性目標。與此同時,世界遺產地無疑是正在研究制定的國家公園體制建設方案中的重要內容,地位將日益凸顯。此外,國家“一帶一路”的建設也必將為世界自然和文化遺產的申報和保護創造出良好的外部環境。
在快速發展的同時,我國世界遺產可持續發展仍然面臨著不小的挑戰。其中,快速城鎮化和高速發展的旅游業對遺產保護的威脅最大。對此,國際相關組織對遺產保護有著嚴格要求,提升《世界遺產公約》的履約能力。此外,世界遺產制度不完善、資金短缺、能力建設薄弱、研究滯后等自身壓力以及區內和周邊居民、利益相關者、部門間的利益和工作協調等來自內部、外部環境的壓力,都對世界遺產保護構成威脅。
要實現世界遺產科學保護和可持續發展,一是要堅持保護優先。遺產地價值的保護是核心,旅游利用不能凌駕于資源保護之上。因此,絕不能以短期的利益代替長期利益,不能以當代人的利益代替世世代代人的長遠利益,要充分處理好與周邊城鎮、鄉村的關系,避免遺產地被“蠶食”。
二是要建立健全保護管理制度,完善立法體系建設。要進一步強化法定規劃的前置性、執行力和建設管控作用,制定并嚴格實施游人容量控制制度,落實保護管理經費,堅持世界遺產的公益性,使公共服務均等化、不能成為少數人的牟利工具。此外,不能將遺產地等同于一般的旅游景區或度假區,要堅持服務與反饋社會并重,充分發揮正能量。
三是要加強科學研究和能力建設,加強不同區域遺產地本底價值的基礎性研究、文化景觀研究等,注重人才培養,加強學術交流,增強國際“話語權”。
四是要與社區協同發展,建立完善社區利益分享機制,促進社區主動參與,實現社區發展與遺產保護共贏并建立完善社會監督機制。
編輯:dai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