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北路綠化提質改造工程已由長發改[2013]577號文核準建設,招標人為長沙市開福區城市管理局,實施單位為長沙市開福區工務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一、工程綜合說明:
1.工程概況:項目位于開福區,現對芙蓉北路(撈刀河橋北~青竹湖大道)人行道綠化進行提質改造工程造價約1800萬元。
2.標段劃分∶(共計二個標段)
一標段:(撈刀河橋北~鵝羊路)綠化,工程造價為1000萬元。
二標段:(鵝羊路~青竹湖大道)綠化,工程造價約800萬元。
3.計劃工期:60(日歷天)
4.質量要求:合格
5.保修要求:按國務院[2000]年第279號令進行保修
6.招標范圍:市政道路綠化工程(具體詳見本項目的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7.資金來源:自籌
8.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9.評標辦法:按長住建發〔2014〕259號文綜合評估法(1)。
二、投標人資格要求:
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營業執照經年檢合格,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城市園林綠化工程施工貳級及以上資質;
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園林綠化專業項目經理資質證書或同時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壹級注冊建造師資質和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且無在建項目,近三年至少承擔過一個單項合同金額不小于700萬的市政綠化業績(提供經行建設政主管部門備案的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和竣工驗收備案表等原件);
3.本項目技術負責人具有園林綠化等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且無在建工程;
4.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配備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號文件規定的最低配備標準,即至少項目負責人1人,技術負責人1人,施工員1人,質量員1人;
5.授權代理人及擬任本項目的關鍵崗位人員必須是本企業在職人員,并提供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在投標截止時間前近半年連續三個月(2014年11月~2015年1月)的社保證明;
6.省外企業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崗位資格證書,其證書應能通過互聯網查詢真偽,或提供由當地地(市)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書真實性證明及近三年市場行為、質量、安全以及農民工工資兌付情況的證明。省外企業須提供當地地(市)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擬任本工程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無在建項目證明或官方查詢網址;開標時還須提供經在湖南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的《入湘施工登記證》;
7.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的投標;
8.企業財務狀況良好;近三年內沒有因腐敗或欺詐行為而被政府或業主宣布取消投標資格;項目負責人近2年內沒有不良行為記錄;
9.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且各投標人只能選擇參與其中之一個標段進行投標。
三、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可于2011年2月11日起在長沙公共資源交易監管網下載或查閱招標文件等相關資料。
四、招標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標人若對招標文件有任何疑問,在2015年2月15日17:00時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在長沙公共資源交易監管網答疑專區提出,過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標截止時間15天前在同一答疑專區發布,敬請留意。
五、投標保證金:
1.投標保證金的金額為(人民幣):一標段:貳拾萬元(¥200000.00元)二標段:壹拾伍萬元(¥150000.00元)
2.投標保證金的形式:各投標單位從其相應的基本存款帳戶以轉帳方式交納至以下帳號:
帳戶名稱: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投標保證金專戶
開戶銀行:建行長沙瀟湘支行帳號:43001792061059778899
3.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前以銀行到賬為準,在開標時予以查驗。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其投標文件不合格,被確定為不合格投標人。
5.退還時仍以轉帳方式退回到投標人原轉出賬戶,一律不退現金。
6.投標人在提交投標保證金時須在轉賬支票的進賬單或電匯單上的用途欄或備注欄中正確填寫所投項目名稱:“芙蓉北路綠化工程第標段”。
六、投標文件的遞交:
1.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2015年3月3日上午9:00時整。
2.送達地點: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長沙市岳麓區岳華路279號,岳華路與府中路交匯處)。
七、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湖南省招標投標監管網、長沙公共資源交易監管網、開福區政府門戶網上發布。
八、其他內容:
投標人應當及時按《關于進一步加強長沙市投標人基本信息庫入庫工作的通知》(長發改[2012]816號)文件規定辦理完成長沙市投標人基本信息庫入庫工作,庫內無相關信息的,將被評審為不合格或計零分處理(招標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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