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鐵:從群體性事件看城市治理變革
近年來,隨著城市社會的興起與市民環境意識、權利意識的覺醒,中國各地因環境問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正處于多發期,成了城市政府在城市規劃、城市管理中亟需正視的新現象。而五月份在杭州余杭發生的“垃圾焚燒發電廠項目引起群眾聚集抗議”的事件更是具有極強的典型性,值得從多角度審視,從全局范圍反思。
為此,我們邀請了國家發展改革委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的李鐵主任與楊禹研究員就相關問題展開了討論。
以下為李鐵主任觀點摘編:
杭州余杭垃圾焚燒發電廠項目引起群聚抗議已告一段落,沖突最激烈的階段已經過去,但這并不意味著其背后的問題已經完全得到解決。可以說,該事件的出現正是我國城鎮化進程中各類問題、各種矛盾逐步積累后的一次集中爆發。所以,這次事件涉及到方方面面,它是所折射出的并不是簡單的垃圾焚燒發電廠的選址問題,也不是單純是公民環保意識覺醒的問題。這里面包括社會轉型過程中,城市管理基本思維的弊病,城市發展中制度建設的缺乏,以及社會心理疏導的需要等。
垃圾處理是我國城市發展中必須要過的一道坎
在探討杭州余杭事件或類似事件時,首先必須明確一個認識,即中國城市高速發展中的垃圾處理,是一個不得不去面對的問題。
現階段,我國有7.3億城鎮人口,每年還有2千萬人進入城市。快速的城市化也帶來了城市垃圾的高速產生。我國現在已是世界上第二大垃圾生產國,美國每年的垃圾產量大概是2.56億噸,中國現在大概是1.43億噸,而這一數字在2030年甚至可能達到4億噸。這么快的增長速度,這么多的垃圾,要到哪里去?
過去采取的方式是垃圾掩埋。但是我們知道,掩埋可能帶來的土地污染,對于環境的影響很大。所以垃圾焚燒場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因為這些垃圾總得有出口來處理。而城市管理者們面臨現狀的是,垃圾焚燒廠無論建在哪里都會有人反對。所以說,垃圾處理是我國城市化進程中必須要過的一道坎。
效率與民意的抉擇
媒體上有很多關于杭州余杭事件的評論,有些聲音認為,這件事情之所以最后走向“極端”,是因為當地政府與公眾之間的溝通不夠充分。人們“天然”的以為,此類問題通過理性溝通及公眾參與決策就可以得到圓滿解決,但從國外的經驗來看,事情遠沒有這么簡單。美國的一些建設項目,甚至會因為幾戶居民不同意而導致十幾年不能開工,在印度也有類似的情況發生。
編輯:l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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