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泰安鳳凰河濕地公園綠化工程及監理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為泰安高新區鳳凰河濕地公園(河道部分)綠化工程施工及監理,招標人為泰安高新區建設局,建設資金為財政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鳳凰河濕地公園(河道部分)綠化工程施工及監理,綠化面積約為1500平方米。
2.2 建設地點:泰安高新區。
2.3 計劃工期:90日歷日。
2.4 質量標準:達到國家驗收質量合格標準(苗木成活率:100%)。
2.5 招標范圍:設計施工圖紙范圍內的施工招標及監理招標。
2.6 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為施工一個標段,監理一個標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城市園林綠化叁級以上資質(含叁級)(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投標單位需擁有自己的苗圃或有合作單位(證明或提供合作協議)。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或叁級及以上園林綠化項目經理證書,項目經理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
3.2 監理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丙級及以上資質證書(含丙級)(副本)。總監及現場監理人員須具有同類工程經驗,公司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實力,投標人擬派總監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根據《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省建設廳《山東省工程項目監理機構建設標準》(魯建發[2009]3號文)等規定,跨市(地)監理企業投標擬派項目總監只能承擔一個工程項目;本市監理企業投標擬派項目總監承擔的在建工程項目不得超過三個(含三個),但需提供同期服務的所有建設單位的書面意見,投標方為有效。項目總監不得擅自更換,否則評標時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3.3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 市外企業須提供《市外建設類企業進泰備案證》。
4. 投標報名
有意參加本次招標的投標申請人,請于2013年5月9日至2013年5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到山東陽光招標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泰安市岱岳新區開元路 2 號 )持下列證件: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合作協議書或證明(施工)、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外地企業需提供《市外建設類企業進泰備案證》等有關證件原件及加蓋投標單位公章的上述復印件一套報名,逾期不候。
5. 招標文件的領取
另行通知
6. 遞交投標文件時間
另行通知
7. 聯系方式
招標人:泰安高新區建設局
地址:泰安高新區
招標代理機構:山東陽光招標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址: 泰安市岱岳新區開元路 2 號
聯系人:席硯
電話: 0538-8571878
電子郵件: sdyg0538@163.com
監督單位:泰安高新區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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