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編號:512314招標類型:監理招標地 區:福建工程名稱:
福建清流縣橋下小河濱河景觀(一期)工程施工監理招標公告
投資規模:0萬元工程簡介:招標編號:建審監招[2011]第005號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清流縣橋下小河濱河景觀(一期)工程施工監理已由清流縣發展和改革局以(清發改[2010]229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自籌,招標人為清流縣龍翔城市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省建審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及招標范圍
2.1 工程項目招標范圍:具體以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為準),全過程監理包括準備階段、施工階段及保修期的監理;
2.2工程建設地點:清流縣橋下小區;
2.3 建設規模:建安投資約470萬元;
2.4標段劃分:全部為一個標段;
2.5資金來源和落實情況:自籌;
2.6施工現場狀況及周邊環境:具備施工條件;
2.7監理服務期: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監理范圍內的工程完成竣工驗收及工程保修期內的監理。監理人應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計劃施工期完成施工監理;
2.8工程質量控制目標:符合合格標準。
2.9監理服務費: 本項目施工監理服務收費按照《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管理規定》(發改價格[2007]670號)下浮20%,其中專業調整系數為0.9;工程復雜程度調整系數為0.85;高程調整系數為1.0,施工監理服務收費額:9.5萬元。
3、投標人資格及審查辦法
3.1基本資格條件:
3.1.1具備福建省轄區內注冊的獨立法人資格,并已通過年檢合格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1.2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有效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資質等級證書;
3.1.3擬任總監理工程師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有效的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專業為房屋建筑工程,須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注冊證書上的工作單位應與投標人的名稱一致,如有變更(包括人才流動、企業更名、企業改制和企業合并及企業分立等),應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合法變更記錄,且無擔任其它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
3.1.4投標人和其擬派出的項目總監“類似工程業績”要求:(不要求)
3.1.5投標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標、未存在財產被凍結或接管的情況;
3.1.6投標人和擬派項目監理部人員沒有存在《關于建立福建省建設市場法人和自然人違法違規檔案制度試行辦法》(閩建法[2007]15號)文件規定的嚴重違法違規的法人和自然人的從業限制的情形;
3.2 投標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應按照有關規定提供投標保證金:人民幣伍仟元,(以現金包封形式)。
3.3本工程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主要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詳見招標文件中的資格審查合格條件,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為2011年11月30日至2011年12月6日,每日上午 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5時00分至17時00分(公休日、節假日除外,以北京時間為準,余同)。到清流縣龍翔城市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清流縣長興街E幢二層)購買招標文件;
4.2報名費每份人民幣200元。招標文件及相關資料捆綁另售,恕不單賣售后不退。
4.3投標人購買招標文件時采取無記名方式,不需要提供任何證明材料。
5、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11年12月14日下午15時00分,地點為三明市清流縣行政服務中心(清流縣金谷大廈三樓),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擬派總監理工程師需持有效的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原件、身份證原件、授權委托書等到場核驗登記,并提交購買招標文件票據原件核驗。否則,其投標文件不予開標,并按廢標處理。
逾期送達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6、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在合理造價區間隨機抽取中標人辦法。
7、 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8、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福建招標與采購網(www.fjbid.gov.cn)上發布。
9、 聯系方式
招標人:清流縣龍翔城市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清流縣城關, 郵編:365300;
電話:0598-5323968 聯系人: 黃女士。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省建審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綠巖新村160幢二樓,郵編:365000;
電話: 0598-8285409 傳真:0598-8285409 報名期限:2011-11-30 至 20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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