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編號:427525招標類型:監理招標地區:江蘇工程名稱:
江蘇連云港市盛世北路(徐福東路—242省道)工程監理招標公告
投資規模:0萬元工程簡介:
工程編號:GYX201109015
工程名稱:盛世北路(徐福東路—242省道)工程監理
招標人名稱:連云港市創聯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名稱:江蘇陽光信達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項目批準機關名稱:贛榆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工程所須資金來源:國有,已落實
工程地點:贛榆縣新城區
工程規模:0
標段編號標段名稱發包方式合同估算價(萬元)計劃發包時間
GYX20110901501工程監理公開招標112011-11-17
申請人可申請的最多標段數:1
報名地點:江蘇陽光信達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市政公用工程乙級
擬選報名人員資質等級:省注冊監理工程師
其他條件:
1、投標申請人須是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總監理工程師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省注冊監理工程師及以上資質。
2、本工程招標工作遵照"連建監[2005]397號文"及“市建設局55號會議紀要”精神。
3、本工程執行連建質【2007】573號文:投標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監理工程師進行投標。一個項目總監工程師原則上只能承擔一個工程項目監理工作,確需繼續承擔工程項目監理工作的,應經已承擔工程項目的建設單位同意后報市建設局質安處備案,但最多不能超過三項工程且未在市區以外承擔工程監理任務。
備注:
A、若投標企業屬本市資質管理的,項目總監在建工程項目情況由招標人負責查詢。
B、若投標企業非本市資質管理的,項目總監在建工程項目情況由投標企業工商登記所在地地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查詢并出具證明。外市投標人遞交的投標文件中必須附上投標人所屬地地市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證明該投標人所派出的總監工程師無在建工程及不良行為的證明,原件放入投標文件正本內,副本內放復印件。
4、資格審查執行蘇建招(2006)372號文。投標人須滿足資格審查必要合格條件中的必選條件: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4)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和總監的資質等級滿足招標公告或邀請書要求;
(5)以聯合體形式申請資格后審的,聯合體的資格(資質)條件必須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標協議;(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6)總監無在建工程,或者雖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全部施工任務已臨近竣工階段,并已經向原發包人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原發包人同意其參加其他工程項目的投標競爭;
(7)、資格審查中的重要內容沒有失實或者弄虛作假;
(8)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5、投標人必須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真實、齊全的資料,招標人將對投標人提供的資料逐一核實。如發現提供的資料不真實等,將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遞交投標文件時必須攜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書、總監證書原件,根據連建質[2007]551號文規定外省外市監理企業《核驗通知書》原件以供審查。滿足以上所有條件的,資格審查合格。
6、依據連建管〔2011〕101號文的要求,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中提出擬安排的監理機構組成人員名單,監理機構人員均應為本單位具有相應執業資格的從業人員。
7、縣外注冊企業進縣必須執行贛建發[2009]31號文。
8、報名時須提交的材料:
(1)單位介紹信、經辦人身份證明;
(2)單位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復印件;
(3)擬派本工程的總監資格證書復印件。
9、評標細則:本工程采用“綜合評估法”:
①、監理大綱(25分);
②、人員素質(45分);
③、監理取費(10分);
④、檢測設備(10分);
⑤、監理業績(8分);
⑥、信譽(2分).具體評分細則詳見贛榆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欄。縣紀委舉報電話:86223020;縣投訴中心舉報電話:86223030;縣招標辦舉報電話:8622167
地址:贛榆縣新城區
地址:贛榆縣新城區創聯大廈1208室聯系人:房樹春
電話:86230822
報名信息:請申請人于2011年9月26日至2011年9月30日,每天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5時0分至17時30分(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到江蘇陽光信達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報名,報名經辦人須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并于2011年9月26日至2011年9月30日,每天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5時0分至17時30分(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到江蘇陽光信達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獲取招標文件。
報名期限:2011-9-26至201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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