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編號:377770
招標類型:監理招標
地 區:江蘇
工程名稱:江蘇徐州市清水路道路工程監理招標公告(三次公告)
投資規模:0萬元工程簡介:1、徐州市鼓樓區住房和建設局(招標人全稱)的清水路道路工程監理已經徐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建設。工程所需資金來源是 財政撥款 ,已落實。現邀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本工程的資格預審。
2、江蘇智匯錫建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招標事宜。
3、本次招標工程項目的概況如下:
(1)工程地點:徐州市鼓樓區
(2)工程規模:道路長約570米,寬約20米,造價約 405萬元,監理費約10萬元。
(3)計劃開、竣工時間:2011年 9月 -2011年 11月4、本招標工程共分 一 個標段:
5、投標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1)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市政公用工程乙級或以上資質;
(2)擬派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的省級《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或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
(3)工程所在地檢察院開具本單位無行賄受賄證明原件。
(4) 投標人必須已在“在徐投標企業信用體系庫”備案。
6、投標保證金的繳納與退還:
A、報名前,投標人必須攜帶銀行匯票或電匯(必須從投標人法人基本存款賬戶匯出)交至徐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財務室,由財務室開具收據,持有收據方可參與報名;
B、本工程投標保證金金額為壹萬元整。交至:徐州市招投標交易市場管理中心服務部。開戶行:江蘇銀行徐州宣武支行,開戶賬號1700000101201001577051。
C、投標報名人提交的匯票出票人必須與投標報名人的法人單位名稱一致。任何以個人或非投標報名人法人單位的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金都將被拒絕接收。
D、無論任何理由,投標保證金未及時支付的均視為資格預審不合格。
E、資格預審不合格或未被確定入圍的單位由徐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財務室退還其本單位銀行匯票。
F、資格預審合格參加投標的未中標人,投標保證金在中標公示結束后,以轉賬方式退還至投標人基本帳戶;中標人投標保證金在簽訂施工合同并到市建設局備案后,及時以轉賬方式退還至投標人基本帳戶。
7、本公告發布時間2011 年 9 月 19 日至2011 年 9 月 23 日請投標申請單位已在“在徐投標企業信用體系庫”備案的注冊業務員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在公告發布時間內到徐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商務中心 購買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文件及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申請書,否則將被拒絕。8、請投標申請單位已在“在徐投標企業信用體系庫”備案的注冊業務員和總監理工程師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在2011年 9 月 26日上午9時00 分至11時30分,下午14時00分至 17時00分到 徐州市建設局一樓大廳 報名,否則將被拒絕。
9、報名時需攜帶的資料如下:
(1)資格預審申請書(需加蓋鮮章);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3)企業資質證書(副本);
(4)經辦人授權委托書及二代身份證;
(5)擬報總監的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
(6)投標保證金繳納證明;
(7)外市監理企業報名前,需到徐州市建設局五樓建工處辦理監理資質和監理從業人員單個監理項目核驗手續。
(8)投標單位必須到工程所在地檢察院出具無行賄受賄證明。
(9)未在徐州市市區承攬過工程的投標申請人必須攜帶公司注冊地銀行基本帳戶開戶許可證原件,在徐州市市區承攬過工程的投標單位(須提供中標通知書或施工合同原件)可以攜帶加蓋公司鮮章的注冊地銀行基本帳戶開戶許可證復印件;注:投標單位提供資料必須屬實,如有虛假,投標保證金將不退還并拒絕其參加投標活動。以上資料需提供原件,復印件裝訂放入資格預審申請書中,資格預審申請書需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0、報名時總監應攜帶本人身份證到現場報名,否則報名將被拒絕;
11、本工程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評分細則:報價50分,計劃投入的檢測設備5分,監理人員配備10分,監理大綱25分,總監理工程師資歷及業績 10分。
12、資格預審辦法執行“蘇建招[2006]372號”文件的規定,邀請所有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參與投標。如投標人資格預審合格后,無故不參加開標會議,招標人有權拒絕退還其投標保證金。
13、本工程資格預審文件必須同招標公告要求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標公告要求為準。
14、資格預審合格后無故不參加開標會議,招標人有權拒絕退還其投標保證金。
15、招標人地址: 徐州市鼓樓區政府辦公大樓
聯系人:王工 電話:87636835
16、招標代理機構地址: 徐州市民主南路69號恩華大廈708室
聯系人:張萬里 電話:0516-83908181 傳真:0516-83908181
報名期限:2011-9-19 至 201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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