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批準2011年第四批工程勘察設計資質延續的通知
2011-06-08 17:18:30 來源:住建部 瀏覽次數:
關于批準2011年第四批工程勘察設計資質延續的通知
建市資函[2011]4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城鄉建設交通委、北京市規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設司(局),總后營房部工程局,有關中央企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建設工程類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經審核,現批準河北省城鄉規劃設計研究院等17家工程勘察設計資質延續。
特此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編輯:joe
凡注明“風景園林網”的所有文章、項目案例等內容,版權歸屬本網,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者,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風景園林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