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44038320110057
招標類型: 監理招標
地 區: 廣東
工程名稱:廣東深圳市坪山新區中山大道改造工程施工監理(監理)招標公告
招標單位: 深圳市交通公用設施管理處 代理單位: 深圳高速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投資規模: 0.000萬元 建筑面積: 0.000平方米 工程簡介:
招 標 方 式:公開招標
工 程 類 型:市政公用項目
項 目 編 號:44038320110057
項 目 名 稱:深圳市坪山新區中山大道改造工程
工 程 編 號:44038320110057001
招標工程名稱: 深圳市坪山新區中山大道改造工程施工監理(監理)
工 程 地 址:深圳市坪山新區
項目現場的具體位置和周邊環境:
招標代理機構:深圳高速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經辦人:邵工 辦公電話:0755-83521052, 移動電話:,
建 設 單 位:深圳市交通公用設施管理處
經 辦 人:鐘工 辦公電話:0755-83183185, 移動電話:
計劃總投資:5237.5900萬元 本次發包監理費:92.510000萬元
本次招標面積:0平方米
本次招標內容:城市道路、橋梁工程;工程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交工驗收與缺陷責任期(或保修期)階段的監理服務。服務范圍包括與該項目有關設計圖紙范圍內的所有工程:包括道路改造、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綠化工程等。
中山大道道路全長約5.88km,道路紅線寬60m,采用城市主干道標準,計算行車速度為50km/h,機動車道為雙向6車道。主要建設內容包括:道路起點至錦龍大道段,長約4059米,道路布設照明設施,新增道路照明約118套,箱式變電站3座。在道路原有斷面基礎上,兩側增設3米綠化帶;錦龍大道~東縱路段,長約1828米,改善地被面積2884㎡,現狀水泥混凝土路面采用瀝青罩面,罩面面積約81665.1㎡;由于罩面引起路面抬高,相應人行道及其基層需要改造,檢查井、雨水井等需要更換等內容。
計劃開竣工日期:2011年5月1日 至 2011年7月29日
發布招標公告時間:2011年4月2日09:00時 至截標時間 2011年4月22日10:00時
擬采用評標定標方法:方案優先法
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質疑截止時間:2011年4月12日17:00時,答疑截止時間:2011年4月17日17:00時,招標文件(含設計圖紙)每套收取工本費:300.00元。
報名條件:
投標條件:
本工程采用政府預選承包商制度,投標申請人必須具備預選承包商類別及組別要求:市政公用工程Ⅰ組;
擬派項目項目總監必須具備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
其他投標條件要求:監理工程師(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
投標報名條件:
1、投標申請人必須具備最低企業資質要求:
深圳市政府預選承包商市政公用工程Ⅰ組;
2、擬派的項目總監資格:建設部頒發的注冊監理工程師(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資格證書或交通部頒發的監理工程師(公路工程)資格證書;
其他投標條件要求:
1、獨立法人資格且經工商行政部門年審合格;
2、投標申請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物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無不良記錄(未被國家交通運輸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有關部委、廣東省和深圳市政府有關部門其中之一明令取消投標資格,且與本招標人沒有尚未解決的爭議和法律糾紛);
3、自 2010 年 3 月 1 日起至發布招標公告之日止(前1年內)在深圳市未因重大安全事故而被有關部門查處;
4、今年以來,在招投標活動中有串通投標不良行為記錄或涉嫌串通投標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門調查的投標申請人不被接受;
5、受到我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紅色警示的監理企業、項目總監在暫停監理政府及國有企事業單位投資工程期間,不得參與本次招標工程的投標;
6、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
投標申請人需提供的材料:
1、企業投標卡;
2、企業投標員指紋報名;
3、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副本原件核驗;
4、提交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副本原件核驗;
5、提交法人代表證明書(原件)、授權書(原件);
6、招標人要求提供的與投標人擬派項目總監的技術職稱證書和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核驗。
另:
1、在招投標活動中因串通投標被暫停投標資格期間或涉嫌串通投標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門調查的投標申請人不被接受;
報名期限: 2011-4-2|2011-4-12 聯 系 人: 邵工 聯系電話: 0755-83521052 聯系傳真: 聯系地址: 備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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