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穗發(fā)改城 [2010]12 號 |
招標類型: | 設計招標 |
地 區(qū): | 廣東 |
工程名稱: | 廣東廣州立交橋、高架橋等橋梁綠化設施大修工程設計招標公告 |
招標單位: | 廣州嶠達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
代理單位: | 廣州市富華工程建設監(jiān)理有限公司 |
投資規(guī)模: | 0.000萬元 |
建筑面積: | 0.000平方米 |
工程簡介: |
1.2 項目概況
1.2.1 工程名稱: 立交橋、高架橋等橋梁綠化設施大修工程設計 。 1.2.2 工程位置: 東風路、白云大道大金鐘立交、機場路廣園中路立交、天河路崗頂 1.2.3 工程范圍: 東風路小北路高架橋、東風路農林下路高架橋、東風路盤福路立交橋、東濠涌高架橋(二層跨東風路段)、東風路先烈南路立交橋、白云大道大金鐘立交橋、機場路廣園中路立交橋、天河路崗頂立交橋綠化設施大修設計。 1.2.4 規(guī)劃用地文件: / 。 1.2.5 項目批準文件: 穗發(fā)改城 [2010]12 號 。 1.2.6 資金來源: 城投資金 。 1.2.7 投資總額:人民幣 約 2000 萬元。其中,工程費用:人民幣 1900 萬元; 1.2.8 招標內容:方案修改或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編制工程概算、編制施工圖預算、現(xiàn)場指導與監(jiān)督、編制竣工圖。 [ 注釋 ] 招標內容可視工程具體情況刪除不? 要的內容。根據(jù)具體項目的實際情況,合同范圍可增加和刪除及細化明確。 1.2.9 工程建議施工日期為 2010 年 10 月,竣工日期為 2010 年 12 月。 |
報名條件: |
1.4 投標資格 1.4.1 申請人與招標人過去 3 年內無合同履約糾紛。 [ 注釋 ] 合同履約糾紛是指招標人過去 3 年內曾與申請人簽訂合同,并且對申請人不滿意。 1.4.2 國內申請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風景園林工程設計專項乙級或以上 資質證書, 且必須是廣州市建委《關于公布亞運城市環(huán)境綜合整治工程設計、施工、監(jiān)理和檢測推薦企業(yè)名單的通知》(穗建筑【 2009 】 836 號文)推薦的設計單位名單內的企業(yè) 。 [ 注釋 ] 具體資質要求按照《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guī)定》(建設部令第 160 號)、《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guī)定實施意見》(建市 [2007]202 號)、《工程勘察資質分級標準》(建設 [2001]22 號)、《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資質分級標準補充規(guī)定》(建設 [2001]178 號)和《工程設計資質標準》(建市〔 2007 〕 86 號)填寫。 1.4.3 外國或香港、澳門、臺灣的設計企業(yè)必須選擇? 家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yè)進行合作設計。 1.4.4 申請人在本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已備案。 [ 注釋 ] 以交易服務機構網(wǎng)上公布的備案有效期為準。 1.4.5 申請人委派的項目負責人須具備 本專業(yè)(含相近專業(yè))高級工程師或從事本專業(yè)工作 10 年以上的工程師 資格。 [ 注釋 ] 從下列資格中選項: 級注冊建筑師。 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 本專業(yè)(含相近專業(yè))高級工程師或從事本專業(yè)工作 10 年以上的工程師。 1.4.6 申請人委派的各專業(yè)負責人須具備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未實行注冊執(zhí)業(yè)制度的專業(yè),須具有本專業(yè)(含相近專業(yè))高級技術職稱或者中級技術職稱從事本專業(yè)工作 10 年以上。 |
報名期限: | 2010-7-2|2010-7-9 |
聯(lián) 系 人: | |
聯(lián)系電話: | 020-81257994 13570485088 |
聯(lián)系傳真: | 020-81257994 |
聯(lián)系地址: | 廣州市黃沙大道 3 號三樓 |
備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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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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