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園林城市第十一批名單
2008-11-03 17:40:22 來源: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信息中心 瀏覽次數: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命名國家園林城市的通報
(建城[2008]163號)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園林綠化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解放軍總后營房部,敦化市、淮安市、上虞市、贛州市、長沙市、宜都市、南充市、西寧市人民政府:
根據《國家園林城市申報與評審辦法》和《國家園林城市標準》,由有關城市人民政府申請,經有關省、自治區建設主管部門推薦,我部組織了評審工作。在此基礎上,經各城市整改提高,我部重新審查研究決定,命名敦化市、淮安市、上虞市、贛州市、長沙市、宜都市、南充市、西寧市等8個城市為國家園林城市。
希望被命名的城市,認真總結創建“國家園林城市”活動的經驗,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要求,進一步做好城鎮園林綠化工作,加強城市生態環境建設,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作出新的貢獻。
編輯:songgao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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